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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2-03-04 14:46:00  来源: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本会收到对南通市海旺纺织品有限公司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函,根据《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从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第三方组织由律师刘道全、税务师曹红梅、川姜镇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徐东组成,徐东负责日常监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可来电反映上述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是否与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等影响监督评估的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将严格保密。

  联系人:蒋玉芝 王玥

  联系电话:0513-86110629 0513-68210704

  该公示本会授权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南通市通州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编辑:王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