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日志|长江学者陈哲宇贪污罪成立
2018-01-31 10:15:00  来源:江苏检察  作者:江苏检察网

[媒体关注] 

  新华网:如何刹住“权学同谋”的歪风? 

    问题官员为何易被骗? 

    新闻:近年来,贪官买官及贪官家属“捞人”被骗的案件频现报端。涉案者既有一般干部也有省部级等高级领导干部,有的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据披露,广东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罗欧就是因升官心切被忽悠的典型案例。罗欧在位时,曾找人出资4000余万元给社会人员帮其找关系解决副省级待遇,从而上演了一幕“跑官要官终上当受骗”的闹剧。(新闻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点评:用两个字来评价——活该。当然,受骗贪官之所以舍得花大价钱买官,不仅是为了过官瘾,他们看中的更多是高升之后的前途和“钱途”。打破潜规则,树立明规则,通过充分监督,压缩权力的寻租空间,才能真正斩断买官的黑色利益链条。 

    不是博士就是教授,贪官拿文凭咋就这么容易? 

    新闻: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一批官员陆续落马。记者梳理了142名十八大后党政系统省部级以上落马高官的履历,48名博士高官中,有26人跨界,占54%66名硕士高官中,有33人跨界,占50%。不仅跨界,不少落马官员还拥有院长、教授、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等响亮头衔。(新闻来源:半月谈) 

    点评:俗话说,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从查处的部分贪官来看,他们为了拿文凭、“戴高帽”,和一些学校进行“权学交易”,不仅污染了官场生态,也污染了教育生态。有关部门要严管官员学历、挤干水分,部分学校也要少些攀龙附凤的俗气,多养浩然之气。 

    

  中国青年报:长江学者陈哲宇贪污罪成立因自首情节改判两年半 

    山东大学长江学者陈哲宇涉嫌贪污一案等到了二审判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哲宇等人犯贪污罪,陈哲宇的刑期则由一审的4年改为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案发前,陈哲宇拥有长江学者、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山大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主任等多个头衔。 

    为了自己的实验室能够报销一些程序繁琐而又合理必要的费用,以及在经费未分期到账时维持运转,陈哲宇和同事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陆续套出400万元的课题经费设立“小金库”,后根据科研贡献多少分掉了“小金库”中的50万元。2016年年底,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及3名同事犯贪污罪,陈哲宇获刑4年、被处罚金25万元。(详见《中国青年报》2017511版《一长江学者被50万元“绊倒”》) 

    被以贪污罪起诉后,陈哲宇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规但没有犯罪。陈哲宇及其辩护人主张,该案的罪名认定存在很多争议。比如,他们分掉的50万元并非全部来自科研经费,其中有部分是被混用的员工个人存款、原公司盈利。此外,山大还有数百万元陈哲宇应得的收入、为实验室建设先行垫付的资金未支付给他,这部分金额抵扣之后,贪污事实上无从谈起。 

    一审判决后,陈哲宇提起上诉。二审辩护律师周泽也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递交了新的辩护意见。 

    判决书称,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未准确认定陈哲宇的自首情节,且对各被告人退缴的赃款处理方式不当,中院对此予以纠正。 

    二审判决提出,陈哲宇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鉴于具有自首情节,且注册成立湖星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顺利开展科研项目,在湖星公司成立直至注销的数年间,均未直接侵吞公司注册资本金,在审计部门介入调查后,陈哲宇为了掩盖挪用公款这一轻罪行为才实施了将注册资本金私分,触犯贪污这一重罪行为,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赃款,从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各个环节考量,综合犯罪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其具有的上述法定、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据了解,陈哲宇尚未最终决定是否提出申诉。(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news.jcrb.com/jxsw/201801/t20180129_1837833.html) 

    

  中国纪检监察报:自我革命的考卷,用事实作答 

    在党建理论中,“自我革命”无疑是重大课题。虽然因时代不同而有不同表述,但我们党始终没有停止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从毛泽东在延安与黄炎培著名的“窑洞对”,到邓小平“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勇于自我革命”,都是在回答这样一个问题: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能不能通过“自我革命”,提高政治免疫力,避免权力腐败、干部变质,避免“人亡政息”、走向反面。 

    这个题,难!难在“自我”,更难在“革命”。 

    常把反腐败比喻成“刮骨疗毒”,说明治病就必须承受巨大痛苦。这不错。但当某种病毒没有被发现,或者即使发现了尚可姑息、拖延时,能不能自持利刃查到并挖去自身病灶,确实考验胆识和勇气。 

    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观点,认为只有多党政治才能制约权力,减少腐败;还有人认为执政党依靠自身力量不能治理腐败。事实上,世界上不少多党制国家的贪腐问题相当严重,兹不举证。这里要说的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能不能通过“自我革命”解决权力侵蚀、利益诱惑、官员贪腐的问题? 

    这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必须用事实作答的问题;不是一个可以找到答案就一劳永逸的问题,而是一个要随着实践发展不断解答的问题。 

    ——应该看到,多年以来特别是过去五年多,我们党正风肃纪、清除腐败,力度空前。从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都证明了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的最鲜明品格。我们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清除自身病毒,保持党的政治本色和党的先进性,实现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展现出具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更应该看到,昨天的成功并不代表着今后能够永远成功,过去的辉煌并不意味着未来可以永远辉煌。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失去了自我革命的勇气和能力,也就失去党的生命力。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党要始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就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主动和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每时每刻都不能放松,角角落落都不能落下。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我革命是一张始终需要应答的考卷。(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801/t20180129_162723.html) 

    

    [反腐速报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严洪波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严洪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高检网) 

    

  甘肃一公司财务部长挪用公款2.8亿一审获刑20 

    今年61岁的甘肃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财务部原部长冉某,创下了甘肃省嘉峪关市建市以来挪用公款数额最大的犯罪记录。近日,冉某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以犯挪用公款、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万元。(法制网) 

    

    广东省侨办原党组书记曾庆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省侨办原党组书记曾庆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庆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广东省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春森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倪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