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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2-08-29 11:07:00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本会收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商请对涉嫌虚假广告罪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函,根据《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从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第三方组织由律师李露、税务师穆剑锋、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李程组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公示期限内,可来电反映上述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是否与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等影响监督评估的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将严格保密。为维护公司发展权益,相关公司名称已隐去,对上述第三方组织成员与涉案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利害关系不明的,可一并来电询问。

  联系人:蒋玉芝 王玥

  联系电话:0513-86110629 0513-68210704

  编辑:王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