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日志|政绩岂能靠包装
2018-01-31 10:20:00  来源:江苏检察  作者:江苏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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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政绩岂能靠包装

  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谈及文章写作之道,认为只有“养其根而俟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才能抵达“古之立言者”的境界。“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韩愈对内在修为的重视,常为后世所称道。

  “文生于情,情生于身之所历”。文章写得出彩,源自学识的增长、修养的提升,关键在于练好内功。与之相反,如果只看外表、不重内核,只能靠华丽的包装、浅层的技巧装点门面。比如曾盛行一时的骈体文,虽“讲求对偶和声律,使用很多典故”,但“在表达思想内容方面受到很多限制”。这种堆砌词藻、意少词多的文体,迂腐陈旧、陷于窠臼,注定一步步走向衰落。

  如同作文需“陈言务去”,写出“味道与成色”,干工作也必须有一说一,不掺水分。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工作中“爱写骈体文”还颇有市场。譬如,有的干部习惯于过度包装成绩,把很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政策刚出台,成效就汇总好了;任务才布置,成果就整理好了;活动刚开展,经验就总结好了……兵马未动、“材料”先行,反映出部分干部对工作望其速成、惑于势利的倾向。这种弄虚作假的消极思想、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十分值得警惕。

  心理学认为,人一旦做出某种选择,惯性的力量会使其不断强化;若缺乏抵制的意识和能力,轻易走不出已形成的行为路径。现实中,一些人不愿在“里子”上下功夫,喜欢用浮夸的材料来粉饰工作成绩,固然与监督、考核机制等不健全有关系,但从更深层次来看,还是源于主观上的模糊认识。一些人不愿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对自身本领不足感到恐慌,便企图以表面光鲜的成果充当无所作为的遮羞布。长此以往,不仅会给工作注水、损害群众利益,也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伤害踏实干事者的积极性。

  最好的“包装”,永远都是实绩。为官一任,切不可让“材料政绩”架空落实,只顾“面子”不顾“里子”。王伯祥以富民强县为己任,把蔬菜产业做成金字招牌,被赞誉为新时期县委书记的榜样;姜仕坤在贵州晴隆6年行程60万公里,照亮当地32万人民脱贫致富的前路,被大家亲切地称为“农民书记”。他们在任上不求显绩、专注实绩,以挽起裤腿干工作、扑下身子抓落实的精神状态,尽一切可能改进工作、为老百姓谋福祉。这样的干部写就的“文章”,即便没有任何雕琢、修饰,也能被群众记在心头。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毛泽东曾引用一副对联,批评“华而不实、脆而不坚”的不良风气,为那些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人画像。兴伪事者自受其害,行动派赢得未来。以真诚书写忠诚、用实干托举发展,我们才能把为人民服务这篇大文章,真正写进广大群众的心坎里。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搜查:明察秋毫用好“线索宝库”

  “‘业务费’这个问题啊,我已经讲过好多次了,那笔钱肯定是全部都给对方了。这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你们不信可以去查啊!”

  坐在讯问室里一脸气定神闲的,是浙江省某国企老总叶某。根据前期调查,其行为涉嫌贪污。然而,经过一周的讯问,叶某对自己的问题仍避重就轻,讯问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讯问的突破不仅需要调查人员的努力,还需要外围证据的支持。在对叶某进行讯问的同时,调查人员对叶某记载详细日程的工作日志、工作笔记本和手机等物品的分析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直觉告诉调查人员,在这些物品中一定会藏有许多有助于案件调查的信息。而这些物品获取,则源于调查组在叶某留置当天对其办公室和家中的搜查。

  为收集职务犯罪证据,查获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很快,通过对相关物品的分析,调查人员在叶某的历史行程与通讯记录中发现了问题:

  一个接一个的诘问,让叶某无法回答。最终,在调查组获取的大量外围证据面前,叶某交代了其违反组织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贪污、受贿等行为。

  说起搜查,杭州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胡海江认为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红利”。据他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除了之前纪委可以检查的办公场所,监委还可以依法对被调查人员的住处等其他相关场所以及物品等进行搜查,这大大提高了调查的威力和办案效率。(本文有删减,全文见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801/t20180130_162889.html)

 

  [反腐速报]

广东河源市原副市长谢春森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春森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南粤清风网)

  编辑:倪子昊